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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山东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实际情况,特制订《山东科技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

1.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田启发

副组长:杨彤彤

成员:代坤、张维珂、张传来、崔长松、王焕盛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二)体育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1.体育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彤彤

副组长:王峰

成员:代坤、张维珂、刘衍勇、王汝尧、杨光

2.体育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运动成绩考查,满足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选拔能力和推免生遴选质量。

三、申请推免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专业发展能力和体育竞赛能力。

(五)积极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服从管理,运动成绩优异或学校急需的高水平运动员。

四、成绩计算办法

(一)高水平运动员课程成绩=学生首次考核成绩*折算系数(折算系数参照《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成绩折算办法》)。

(二)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三)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相应课程学分)

(四)平均学分绩点只计算列入本科培养方案的必修课及额定学分的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如选修课的学分大于额定学分,可选择其中成绩较高的课程计算。

(五)计算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时,须以高水平运动员课程成绩为准。因故未参加首次考核,但事先已经办理缓考手续,该考核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核无故旷考,该考核成绩以0分计;首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经重修、补考合格的课程,该课程考核成绩以60分计。

(六)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时,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以学生首次考核成绩*折算系数计算;课程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时,考核成绩为优以95分计,良以85分计、中以75分计,及格以65分计、不及格以55分计。

五、推荐办法及程序

参照综合成绩绩点排名,运动成绩突出、为学校做出贡献及学校急需的运动员,符合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的可以优先免试推荐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

(一)综合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90%+运动成绩专长绩点*5%+发展性素质绩点*5%。

(二)运动成绩专长仅限在队训练的高水平运动员,并代表学校参加体育竞赛、获得优异竞赛成绩;同一体育竞赛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算。满分为100分。

(三)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创新创业、实践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五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作为主要测评依据,满分为100分。

(四)学院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名次、学号、姓名、专业、班级、平均学分绩点、运动成绩专长绩点、发展性素质绩点、综合成绩绩点等。

(五)当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学院安排其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资格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要求,依次递补。

(六)落实立德树人工作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满足学校运动队发展需要,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4日,制定体育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并进行公示。

(二)9月24日-30日,学院研究确定本科生推免计划;统计学生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研究确定体育学院运动成绩专长绩点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绩点计算办法并向全体学生公布;统计学生运动成绩专长绩点、发展性素质绩点;统计学生的综合成绩绩点。

(三)10月2日前,学院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综合成绩绩点排名和推免计划确定学生的推免生资格。

(四)10月2日,学院将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及推免情况表报研究生院。

(五)10月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提交的材料,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研究院根据要求公示和上报名单。

(六)10月12日以后,推免生即可登录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等操作。

七、其他要求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二)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由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20年9月24日


发布于:20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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